为了进一步做好地震应急工作,使全街道各村、各部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此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街道地震应急工作,成立明西街道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臧长春担任,办事处副主任汤成友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一个办公室和十个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党工委委员袁少兵担任,成员由党政办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组织宣传组主要职责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宣统委员黄启玉担任,成员由宣传室人员组成。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电视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街道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4.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四)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城西派出所所长周成修担任,成员由司法所、派出所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派出所。
1.在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五)医疗救护防疫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防疫组长由防疫办工作人员朱东磊担任,负责组织人员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六)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分管交通的办事处副主任杨如全担任,成员由交通专管员、农技站人员组成。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配合市有关部门,抢修被毁道路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害的疏散。
3.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七)通讯联络组主要职责
通讯联络组组长由党工委委员袁少兵担任,成员由明西街道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人员组成。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八)供电保障组主要职责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杨如全担任,负责组织人员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九)生活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
生活物资供应组组长由党工委委员袁少兵担任,成员由财政所、党政办、民政办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财政所。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十)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武装部长朱瑞香担任,成员由执法中队、人武部和各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主任组成,办公室设在街道武装部。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十一)人口疏散组主要职责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党工委组织委员赵宇豪担任,成员为各村党支部书记、各中小学校长、团委书记、妇联主任。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十二)恢复建设组主要职责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一级主任科员唐桂三担任,成员由各村村委会主任组成。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街道办事处。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社区)应在半小时内向党政办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党政办汇报灾情,街道党政办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三、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街道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
迅速向市政府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一)街道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急应准备工作。
(二)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三)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四)保证供电的畅通。
(五)加强全街道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六、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市地震办办公室备案。
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